2019年上海市养老服务工作要点分解表
2019-04-01 11:08:51来源: 上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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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养老服务工作要点分解表》的通知

沪民养老发〔2019〕2号 索取号:AA9103003-2019-002

  各区民政局:

  现将《2019年上海市养老服务工作要点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推进落实。

  特此通知。

  附表:2019年部分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各区任务安排表

  2019年3月13日



2019年上海市养老服务工作要点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要点分解 具体内容
1 1、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 新增7000张养老床位 做好指标任务分解,抓好推进落实、督促检查,进一步扩大养老床位供给,增加养老基本公共服务资源。
2 改建1000张认知障碍老人照料床位 做好指标任务分解,抓好推进落实、督促检查,完善本市养老床位功能结构,为失智老年人提供更加人性化的照护服务。
3 完成郊区农村80家薄弱养老机构改造 做好指标任务分解,出台文件明确改造内容,抓好推进落实和督促检查,提升郊区薄弱养老机构服务能力。
4 新增40个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 做好指标任务分解,抓好推进落实、督促检查,按时按质完成,实现街镇全覆盖。
5 新建8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 做好指标任务分解,抓好推进落实、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6 新增200个社区老年助餐场所 做好指标任务分解,出台《关于提升本市老年助餐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协同各区抓好推进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7 部分市政府实事项目建设情况督查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养老床位建设、薄弱机构改造等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形成督查报告。
8 继续推进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落地并开展专项督查 根据专项规划目标要求,会同发改、规土等部门,对各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落地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梳理对照2020年目标各区床位缺口,下发通知,督促各区加快推进。
9 2、完善嵌入式养老和家门口服务站点 出台“上海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基本规范” 明确内涵、类型、功能,推广综合照护模式,推动社会力量参与。
10 继续推进长者照护之家建设 继续规范长者照护之家建设与发展。
11 新建改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 对标“十三五”规划,推动居村全覆盖。印发《上海市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指南》。推动各区老年活动室批量改造,完善服务功能。
12 加大力度建设示范睦邻点 新增700家以上,推广睦邻点批量托管模式。
序号 工作任务 要点分解 具体内容
13 3加强养老床位管理和利用 制定养老床位分类管理办法 根据各类养老床位的服务功能,细化设置标准和服务要求,研究对养老床位的分类管理,配以相应的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
14 推进护理型床位设置和统计工作 完成护理型床位统计工作,发布护理型床位名单
15 建立养老机构床位信息的公开发布和动态更新机制 利用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公开全市养老机构床位使用情况,建立动态更新机制。
16 依托养老机构开展重残人员养护床位共建试点 制定《关于推进本市60周岁以下重残人员机构养护工作方案》,依托养老机构开展60周岁以下重残人员养护床位共建试点。
17 4、加强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工作 制定加强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工作的文件 下发文件,明确加强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18 加强认知障碍照护床位管理 建立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入住测评机制,研究制定认知症照护床位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服务人员的岗位配置标准等。
19 开展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试点 制发试点方案,指导开展首批试点。
20 5、增强家庭养老能力 推进“老伙伴计划” 继续推进4万低龄老年人为20万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在部分区试点开展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项目。
21 推进“老吾老计划”试点 开展第二批9个区20个街道的试点,启动第三批试点。
22 继续办好“银龄宝典”电视栏目 完成全年260集常规栏目的制作播出和1300次的播出,并拟精选节目内容公开出版,拓展节目内容。
23 推进老年人居室“适老化改造” 继续做好10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工作;在部分区试点开展普通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
24 6、完善养老服务改革和深化发展扶持措施 出台利用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的操作细则 会同市发改委、规划资源局,出台政策文件,抓好贯彻落实
25 规范和促进养老社区发展 下发养老社区信息采集工作通知,掌握养老社区相关信息,研究相应扶持政策。
26 继续实施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险 完成新一轮三年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的的招标工作,对参加综合责任险的养老机构给予部分资助。为符合条件的社区为老服务机构购买综合责任险。
序号 工作任务 要点分解 具体内容
27 6、完善养老服务改革和深化发展扶持措施 继续实施并完善“以奖代补”政策 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并对政策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调研评估。
28 落实长护险针对困难群体的补贴政策 加强与长护险制度、统一需求评估制度的衔接,落实针对低保、低收入群体的财政补贴政策(评估费用、长护险自负费用补贴)。
29 深化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 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情况的调研,推广成熟做法和模式,遴选推介优质运营服务机构,加强监督管理。重点在郊区推广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的“公建民营”及批量托管模式。
30 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 制定下发文件,在中心城区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进一步丰富养老服务供给,打通机构养老与社区居家养老界限。
31 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管理 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办事流程,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推出社区养老服务格式合同文本,强化社区居家养老基础管理。
32 调整完善养老服务补贴政策 完成养老服务补贴标准调整,形成操作口径,指导各区调整工作。
33 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举办2019上海国际养老、辅具及康复医疗博览会、2019上海国际养老服务产业高峰论坛,以及第七届中国老年福祉产品设计大赛。
34 7、推广“养老顾问”制度 发展“线下”养老顾问 街镇养老顾问点实现全覆盖,并培育1000个居(村)委养老顾问点、100个专业养老服务机构顾问点。同时做好顾问员培训,培育金牌顾问员。
35 做好“空中”养老顾问 与SMG“直通990”栏目合作,推出“2019特别节目”。
36 推出“线上”养老顾问 推出“智能养老顾问”(PC端和移动端)。
序号 工作任务 要点分解 具体内容
37 8、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 依法做好许可取消后的登记备案工作 下发工作衔接文件,开展培训,指导各区做好依法登记和备案工作;制定《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的相关要求、流程、格式文本等。
38 修改《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 会同法规部门,对条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39 制定《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办法》 明确综合监管的主体、方式、机制、措施等。
40 修订《养老机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对照相关法规和规章的修改,对自由裁量基准进行修改。
41 建立养老机构信用管理系统和机制 搭建面向养老机构的信用管理平台,归集信用信息,开展信用激励和惩戒约束。
42 加强养老机构党建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推进会议,已执业1年以上养老机构实现党建全覆盖
43 9、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质量和安全 深化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以全面开展养老机构日常监测为重点,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督查考核,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44 研究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品质认证工作 会同市场监督局,研究养老机构服务品质认证体系,为适时推出一批“上海品质”的养老机构打好基础。
45 修订完善养老机构地方标准等 完成修订地方标准《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制定市团体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指南》、着手修订《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
46 持续开展优质养老机构与郊区薄弱养老机构结对共建 全市范围深化推进的同时,重点聚焦崇明薄弱养老机构,有效提升郊区薄弱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能力。
47 资助养老机构安装故障电弧探测器 根据消防物联网建设和提升消防安全能级需要,对安装故障电弧探测器的养老机构予以补贴,按照分解目标抓好指导、督查和落实,力争2019年在全市养老机构全覆盖。保障养老机构住养老人安全。
48 开展新一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下发新一轮等级评定工作的文件,完善等级评定标准,委托第三方开展等级评定工作。
49 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督导 参照养老机构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及征信管理办法,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机构等级评定办法。
序号 工作任务 要点分解 具体内容
50 10、推动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 推动养老服务政策异地结算 实现异地结算,方便老年人在长三角地区享受养老服务相关政策。
51 完善养老服务合作机制 加强长三角养老服务信息共享,推动行业协会联合体建设,推广长三角养老服务品牌。
52 推进长三角护理员队伍合作与发展项目 挂牌一批长三角养老从业人员实践(实训)基地和培训机构,开展首届长三角养老服务综合技能比武,开展首届长三角养老人才招聘会。
53 11、落实老年综合津贴制度 做好老年综合津贴发放工作 做好日常发放和管理工作,升级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业务人员培训。
54 12、加快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培养与培训力度 培训养老护理员10000名。与上海开放大学合作举办2019届“老年服务与管理”大专班,推进养老护理人才高校合作与交流,加强学科建设,促进人才定向培养。
55 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表彰激励活动 开展第二届寻找“最美养老护理员”活动。完善养老护理员学习交流平台,开展考察学习、交流研讨等活动。开展护理员风采纪录片录制及展播活动。
56 加强养老护理人员风险保障 继续落实本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以奖代补”等项目,为全市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提供风险保障。
57 13、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提升智慧养老水平 上线“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2.0版) 加强市、区信息平台连通共享,并推动信息化在街镇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
58 推动养老服务“一卡通”应用 以上海市敬老卡为载体,以老年助餐服务为重点,并在长宁、静安等区先行开展试点,拓展“上海市敬老卡联盟”。
59 推出“智能相伴”服务项目 面向全体老年人试点电视端养老定制服务,重点在高龄独居老年人中开展“智能相伴”服务。
60 开展“智慧养老”案例征集活动 在全市养老服务领域征集优秀应用案例,并进行推广。鼓励开展智慧养老院试点。
61 完善养老机构日常管理信息系统 修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系统,开发备案管理系统。实现养老机构数据动态更新维护,通过信息化提升养老机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62 鼓励社会大力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 结合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与养老服务业结合,创新养老服务模式。

  附表

  2019年部分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各区任务安排表

综合为老服务中心 标准化老年活动室 示范睦邻点 “老伙伴”计划 “适老性”住房改造
中心 分中心 小计 新建(一类) 改造(二、三类) 小计 高龄老人数 低龄志愿者
浦东 17 4 21 25 2 27 100 41700 8340 250
黄浦 —— 3 3 17 —— 17 2 8000 1600 40
静安 —— 6 6 7 9 16 —— 17900 3580 ——
徐汇 4 —— 4 —— 15 15 —— 10000 2000 60
长宁 —— —— —— 9 —— 9 65 10000 2000 100
普陀 —— 5 5 3 2 5 10 12900 2580 300
虹口 —— —— —— 3 8 11 —— 15000 3000 ——
杨浦 —— 1 1 3 7 10 —— 12000 2400 50
宝山 4 —— 4 8 9 17 —— 8600 1720 100
闵行 —— 4 4 12 8 20 6 14400 2880 ——
嘉定 —— 7 7 18 8 26 9 6000 1200 ——
金山 4 2 6 3 9 12 52 10000 2000 ——
松江 4 —— 4 18 56 74 80 8000 1600 100
青浦 6 —— 6 5 1 6 200 6000 1200 ——
奉贤 1 7 8 19 20 39 120 8000 1600 ——
崇明 —— 10 10 12 8 20 100 11500 2300 ——
合计 40 49 89 162 162 324 744 200000 400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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