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还领养老金?这个漏洞得堵上
2019-08-21 11:35:33来源: 上观新闻 作者: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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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牢了还能养老金,这种蹊跷事儿不是个案,仅浙江台州一地就排查出此类案件475件447人,涉案金额457万余元。

  依据相关规定,被判刑人员收监执行期间,必须停发基本养老金。待服刑期满后,由本人提出待遇领取申请,社保机构于其服刑期满后的次月为其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停发期间的待遇不予补发。

  规定如此清晰,发案却如此普遍,漏洞何在?

  坐牢到了退休年龄,开始领养老金

  2018年10月,台州市仙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朱贵亚等人在查阅资料时发现,泮汉龙从判刑收监执行开始,养老金一直未停发。

  据调查,1952年出生的泮汉龙,在2012年年满60岁时开始享受退休待遇。2014年,泮汉龙因贩卖毒品8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刑期从2014年10月至2023年10月。泮汉龙作为退休人员,退休时每月领到养老金为2828元,且逐年上涨。到去年10月发现时,泮汉龙每月能领到养老金3650元,累积已领取养老金16万余元。

  虽然发现的是个案,但让朱贵亚一下子警觉起来。还有没有其他类似情况?

  朱贵亚与业务部门一起,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软件,设定“犯罪时年龄50周岁以上”“一审判决时间2015年1月1日以后”等特定条件,从仙居3000多条刑事案件数据中,排查出50周岁以上的判实刑人员31个。

  随后,他们将刑事数据库与养老金发放数据库比对。在仙居县社保中心的配合下,逐个核实31名服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初步查出23人应停发未停发,2人判实刑后被监外执行不需要停发,3人在省社保系统排查下已移交本县停发,另外3人未曾领过基本养老金。

  部门信息壁垒惹的祸?

  办案检察官核实时发现,由于社保等部门缺少判刑人员信息收集渠道、与司法机关沟通不畅,导致养老金违规发放。仙居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成功办理浙江首批基本养老金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这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台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孔璋表示,针对基层检察院发现的线索,从2018年12月开始,台州市检察机关及时组织了全市范围的排查,针对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依法监督主管部门停止违规发放,并追回相关损失。

  经过近半年的系统排摸,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类似案件共475件。截至目前,相关人员已停发并追扣、调整基本养老金,已追回360余万元,后续工作正在进行中。

  同时,台州尚有1339个50周岁以上外市人员(其中外省851个)在台州犯罪的线索需要移送给各地人社局核查。

  台州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此类案件的发生,主要是部门数据信息不共享,导致基层社保系统执行难。

  部门联合封堵制度漏洞

  为寻根治源、封堵制度漏洞,台州五部门已联合拟定《台州市涉刑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对这一领域工作进行规范。

  “公、法、检、司和人社局五部门联合建立相关机制,加强数据共享与信息对接,将为这项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保障。”

  台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主任武东说,联合处置机制可解决涉刑退休人员信息收集渠道窄、养老保险待遇处置滞后、发放后追回难等问题,形成信息共享、合作共赢的工作格局。

  据介绍,五部门还将以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不断完善监督体系,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序。

  孔璋认为,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不仅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侵害国家利益,也损害了社会公平,危害了司法正义和严肃性。法律专家建议,应尽快打破“肠梗阻”,在全国范围构建起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封堵违规发放养老金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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