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退休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新增养老金在7月底前补发到位,近日,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各县(市、区)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今年养老金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又一次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进一步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
据悉,今年是仪征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第14连调。该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它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
固定额部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6%增加。
今年仪征市养老金调整对70岁以上高龄退休(职)人员将继续给予政策倾斜。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