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服务业自律公约(草案)出台预先收费需备案
2018-10-15 14:00:10来源: 华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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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养老服务业自律公约(草案)出台预先收费需备案



  近日,北京养老行业协会副会长黄石松在“《北京市养老服务行业诚信自律公约(草案)》研究成果发布会”上表示:

  北京养老行业协会牵头组织研究起草《北京市养老服务行业诚信自律公约》,计划于条件成熟时在全市养老服务行业全面施行。届时,北京市所有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均应严格执行,同时,北京市养老行业协会将建立奖励与惩戒机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接受市民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

  《北京市养老服务行业诚信自律公约(草案)》全文共十八条,主要包括基本规定、养老机构自律、从业人员自律、奖励与惩戒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创新点主要涉及几点:

  第一,强调养老服务机构的社会责任。如草案第三条规定:养老机构在追求合理回报、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应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的构建。

  第二,要求建立从业人员的个人诚信档案。如草案第六条规定:养老机构应当为其从业人员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并报养老行业协会备案。

  第三,预先收费需备案。如草案第九条规定:养老机构应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养老机构如以会员费、保证金、押金等形式向老年人预先收取费用的,需报协会备案。

  第四,设定了举报机制。如草案第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就养老机构或从业人员违反本公约的行为向协会进行举报;协会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举报人。

  除此之外,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如草案第十四条规定:养老行业协会对本公约的实施情况建立定期评估制度,评估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送民政部门、工商部门备案;评估结果应作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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