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9)发布
2019-02-28 16:57:58来源: 中国社科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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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老龄化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我国的重要国情之一,加快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是实现老年人幸福美好生活的迫切需要。2月2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与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在京共同发布《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9)》。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高培勇出席并作主题发言,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王延中,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长谢寿光,浙江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何文炯教授,西南财经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林义,吉林大学宋宝安教授,西北大学席恒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房连泉研究员,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社会保障学科负责人龙玉其等四十余人出席会议。与会专家学者在充分回顾总结我国社会保障事业七十年发展历程、经验的基础之上,围绕当前养老保障体系面临的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管理服务水平不高等短板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对我国社会保障的未来改革进行了展望。会议由王延中主持。

  发展成就卓著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实现了从传统的国家负责、单位包办、封闭运行,向政府主导、责任分担、社会共建的定位转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总体实现了全民覆盖,应保尽保,构建了托底保障、基本保险和补充保障互补共进的多层次社会保障网。

  高培勇指出,从财政视角研究社会保障,应将其作为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对待。因而在以70年的历史纵深看待中国社会保障问题时,其中一条重要的观察线索是社会保障本身的覆盖范围及其保障标准的变迁。他表示,在覆盖范围上,我国社会保障从有选择的覆盖到全面覆盖;在保障标准上,从区别对待式保障到无差别式保障。

  高培勇认为,按此划分,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计划经济时期,可以国有企业职工保障、城市居民保障和从属性保障三个概念概括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状况。计划经济时期二元经济体制决定了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是有选择的。同时,也与当时单一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及其财政收支格局密切相关。此外,在以生产建设为主的特殊时代背景下,民生领域的支出相对较少。在改革开放到进入新时代之前这一时期,我国社会保障实现了由国有企业职工保障向多种所有制保障的转变,由城市居民保障向城乡一体化保障的拓展,由从属性保障向社会保障的转化。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一方面,人民“物质文化需要”提升为“美好生活需要”,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需求方面,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对我国社会保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高培勇进一步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建设支出和社会福利性支出各占到财政支出的40%,与欧美发达国家高达60%至70%的社会福利性支出结构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必须坚持走结构性调整的道路。


  在总结70年来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经验时,王延中表示,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尤其在老年保障体系建设领域,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任务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发展重点。从过去单纯生存保障、物质保障走向全方位保障,在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的同时,制度全覆盖照顾到不同类型的保障需求,按照不同的体制解决不同群体的不同层次的保障需求,取得了显著成就。

  养老保障需求日益旺盛

  我国在2000年就已进入老龄化国家行列,21世纪以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呈现加快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以上人口达24090万人,占总人口的17.3%,65岁以上人口达15831万人,占总人口的11.4%。庞大的老龄化人口将带来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对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郑功成表示,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变迁带来了社会结构深刻变化。首先,人口结构老龄化趋势不可逆转,迫切需要构建老有所养的政策体系;其次,家庭结构的核心化、小型化、家庭模式的多样化趋势不可逆转,老人独立居住比重不断加大。当代中国家庭规模、结构和居住模式的变动加上人口迁移流动导致家庭成员之间的地域分割,家庭成员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可资利用的家庭资源正在减少,导致家庭成员之间的生活互助受到限制,家庭在养老服务中的功能在逐渐弱化;最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及城镇化的推进,传统社会中的邻里、单位保障正逐渐弱化。因此,未来社会化养老保障需求的增长有其内在规律性,不可逆转。


  谢寿光认为,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意味着老年人的需求层次正在升级,如何激发养老服务等相关产业背后的经济增长活力值得跨学科综合研究。

  构建“三位一体”“四支柱”老年保障体系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有效满足老年人的各类需求,未来需要构建一个包括经济保障、服务保障、精神保障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老年保障体系。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龙玉其认为,首先,在老年保障体系建设中,需要将经济保障作为老年保障的首要内容,须尽快建立和完善各项养老保险制度和老年福利制度。同时,老年经济保障需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结合。其次,应在政府主导和统筹下,政府、市场、社会、家庭、社区等多主体参与,加强养老服务提供,为老年人提高全面、专业化、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再次,在精神保障方面,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大力宣传、支持和倡导重视老年人的精神保障,构建敬老、爱老、孝老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充分调动家庭、亲属和社会等非正式主体的积极性,实现正式渠道和非正式渠道相互补充。此外,基于老年保障责任主体划分,龙玉其认为,未来需要从供给侧改革的角度出发,探索建立包括福利性养老保障支柱、社会保险型养老保障支柱、社会性养老保障支柱及商业性养老保障支柱的“四支柱”老年保障体系,推动老年保障体系的完善。


  郑功成表示,应对老龄化,“老有所养”内涵丰富。“过去把‘老有所养’狭义的等同为养老金,现在大家可能拓宽了一些,最近几年把养老服务提上来了,养老保障要特别关注人文关怀。”郑功成谈到,在当前养老保障体系当中,人文关怀最为薄弱,而精神慰藉能够弥补经济保障与服务保障的不足,加强老年人精神保障的政策研究显得尤为迫切。此外,郑功成还建议,应当把保障水平适度化作为养老保障制度理性优化的方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需要厘清谁来服务、为谁服务、如何服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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