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打击忤逆不孝违法行为的通告引发争议
2019-07-22 11:45:30来源: “平安旬阳”微信公号、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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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整治忤逆不孝不良风气,全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根据《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以下六种情形将受到依法打击整治

  (一)子女居住在新房楼房中,任其老人居住在旧房危房中有关情形的;

  (二)隐瞒家庭实际状况,与老人分户另过,对老人生活不管不顾,意图套取或已经套取国家惠民政策或扶贫政策等情形的;

  (三)霸占老人“一折通”,将政府发放的补助金、养老金据为己有,或攫取老年人务农务工收入,致使老人日常生活十分困难等情形的;

  (四)子女众多但在赡养父母老人的义务上互相推诿、纠纷不断,致使赡养责任落空,父母老人生活出现困难等情形的;

  (五)鼓动煽动、教唆恐吓驱使老人到县镇村索要扶贫惠农政策,并利用不正当手段要挟当地政府、帮扶干部等情形的;

  (六)子女对父母老人进行歧视、侮辱、打骂、伤害甚至虐待、遗弃等严重失德违法情形的。

  二、忤逆不孝行为涉嫌违犯以下法律规定

  (一)《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条规定: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第十六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第二十二条规定: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三)《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父母有权依法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四)《继承法》第七条规定: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司法解释第三十四条规定: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遗弃被扶养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六)《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依法打击整治的方式和方法

  (一)情节显著轻微的违法行为,由基层行政干部或司法干警上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督促提醒及时改正,积极履行赡养义务。

  (二)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由基层政法干警上门开展法治教育的同时,进行法治训诫并下达训诫通知书,限期改正到位。

  (三)情节一般的违法行为,各级调解组织和广大镇村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司法干警联合上门开展“三力联调”,督促子女积极履行赡养义务。

  (四)情节比较严重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经法治教育、警示训诫、现场调解仍不改正的,将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拘留或并处罚金。

  (五)情节较为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司法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援助,协助老人依法起诉子女,老人没有能力起诉的,由村委会代为起诉。

  (六)情节十分严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主动侦查、检察机关加强审查批捕、法院依法审判,从重从快依法打击。

  旬阳政法委回应“打击忤逆不孝违法行为”:未推卸养老责任

  7月17日,陕西安康旬阳《关于依法打击忤逆不孝违法行为的通告》引热议。

  忤逆不孝即违法?有人认为,不孝应由道德去调整,法律不该越俎代庖;但也有人称,家事即国事,对不孝者应严惩。

  这则通告由旬阳县人民法院、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旬阳县公安局、旬阳县司法局联合发出。其中称,据《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打击:

  (一)子女居住在新房楼房中,任其老人居住在旧房危房中有关情形的;

  (二)隐瞒家庭实际状况,与老人分户另过,对老人生活不管不顾,意图套取或已经套取国家惠民政策或扶贫政策等情形的;

  (三)霸占老人“一折通”,将政府发放的补助金、养老金据为己有,或攫取老年人务农务工收入,致使老人日常生活十分困难等情形的;

  (四)子女众多但在赡养父母老人的义务上互相推诿、纠纷不断,致使赡养责任落空,父母老人生活出现困难等情形的;

  (五)鼓动煽动、教唆恐吓驱使老人到县镇村索要扶贫惠农政策,并利用不正当手段要挟当地政府、帮扶干部等情形的;

  (六)子女对父母老人进行歧视、侮辱、打骂、伤害甚至虐待、遗弃等严重失德违法情形的。

  旬阳为何发此通告?

  红星新闻获悉,7月5日,旬阳县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忤逆不孝不良风气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保障脱贫攻坚顺利进行的实施方案》。其中称,即日起至10月30日,旬阳全县范围内开展忤逆不孝不良风气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原因是,“一些子女因不积极履行赡养人义务而导致一些老年人生活有困难、住房不安全,败坏社会风气,严重影响全县脱贫攻坚顺利推进。”

  7月5日,旬阳县多部门联合印发的行动方案

  此实施方案中所称6类忤逆不孝行为与旬阳县政法委通告中依法打击的6类情形相同。但当时只是称,重点整治这6类情形,尚未提及依法打击。

  近日,旬阳县政法委副书记吴礼周接受红星新闻专访,就通告内容引发的争议回应公众。

  红星新闻:为何发此通告?

  吴礼周:现在脱贫政策好,有人争当贫困户、五保户(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目前,旬阳进入脱贫攻坚关键期,全县干部入户大排查、大走访时发现,部分子女不积极履行赡养义务。

  忤逆不孝行为主要有:老人行动不便,“一折通”被子女霸占,高龄补贴、养老保险甚至残疾补助被子女领取;还有人家庭状况不错,但不完全履行赡养义务,致使老人生活困难,老人被恐吓、教唆向政府索要贫困户名额,试图将赡养责任完全推给政府;有的子女自己有钱,但不给父母,分户后又向政府隐瞒家庭状况,给父母申报贫困补助。

  为解决此类问题,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再结合旬阳的实际情况,总结出6种不孝忤逆情形,并提出相对应的6个解决方案:法制教育、道德评议、联合调解、法律援助、司法督促、依法打击。这是对症下药,我们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教化不孝子女。

  红星新闻:发通告前,有无征询各方意见?

  吴礼周:这则通告用了10天才拟好。发出前曾征求各村镇干部意见,并组织公、检、法、司进行合法性审查。

  红星新闻:忤逆不孝即违法?

  吴礼周:这种说法系误解。有无违法得分具体情形看,通告中有6种情形,前5种并非违法,只是不良社会风气,所以通告时强调是“情形”,需要“整治”,没提“违法”。最后一种,也即“子女对父母老人进行歧视、侮辱、打骂、伤害甚至虐待、遗弃等严重失德违法情形的”一项,专门提及系“违法情形”,需“依法打击”。打击不是目的,但如训教教育未果,依法打击是兜底保障。

  红星新闻:网友称,有的父母自愿住旧房,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吴礼周:排查发现,确有这种情况。但我认为,子女有什么样的生活,他们的父母也应享受同等待遇。但无论如何,不应让老人住危房,这不安全。老人不能与子女同等地生活在一起,这不公平。

  红星新闻:有人说,政府此举是在推卸养老责任,你怎么看?

  吴礼周:这种说法不成立。就政府而言,老人可享受养老保险、高龄补贴等待遇,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五保户”及贫困补助等。政府负责政府该负责的,子女也应负责子女该负责的。

  红星新闻:有的父母未尽到抚养义务,子女该如何?

  吴礼周:如果父母从未尽抚养义务,也不该将赡养义务强加给他(子女)。但如果父母只是未尽到抚养义务,不管收养或者亲生,不管如何对待孩子,于情于理于法,子女都该尽赡养义务,毕竟之前的生活条件与现在不同,这点不该有争议。每个人现在的身份也许是子女,但将来都是父母,如果不尽赡养义务,说不通。

  红星新闻:有网友对旬阳的做法提出批评。他们认为,不孝应由道德调整,法律不该越俎代庖,你怎么看?

  吴礼周:家事即国事。这个国家由亿万家庭组成,每个家庭和谐,国家才能和谐。再说,一般的忤逆不孝行为只是训诫教育,依法打击是最后的手段。

  红星新闻:这个通告发出后,很多人担心政府会乱作为。

  吴礼周:公众可以监督,政府绝不会乱作为。发这个通告的初衷是,促进家庭和谐,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

  红星新闻:通告为何引发争议,有无反思?

  吴礼周:基层社会治理是一个很大的课题。如有完备的、可参考的规定,我们也不会标新立异。通告中,依法打击的只有第6条,其他5条一般系社会不良风气,训诫教育即可。当然,如若构成违法也会打击。引发争议是因为,公众以为6条全是违法行为。在文字上,我们仍有待进一步提高,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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