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2020-01-02 16:06:59来源: 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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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1月1日起,扬州市将取消200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将最低缴费档次提高至300元,对低保、重残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100元的缴费档次。此外,1月1日起,市区65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每月涨5元。

  政策调整

  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300元

  近日,扬州市人社局会同财政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完善待遇确定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调整个人缴费档次等事项进行了明确。今天起,我市在原有每人每年100—6000元15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将最低缴费档次提高至300元。

  截至2019年10月底,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0.64万人,领取待遇人数76.08万人。

  惠民利好

  65岁以上参保者每月涨5元

  《通知》明确,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根据国家、省规定和人均可支配收入、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我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对市区年满65周岁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的基础养老金予以适当倾斜,即自2020年1月起,每人每月上调5元。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可加发1%。

  养老金

  是怎么计算得来的?

  “有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即政府补贴的,目前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48元;另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139,得到的金额加上政府的补贴,就是参保人员每个月最终到手的养老金了。”市人社局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处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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