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0-02-25 09:41:38来源: 广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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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什么要重新印发《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


  为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于2014年1月印发实施了《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试行办法》(穗民〔2014〕4号),并于2017年4月修订实施了《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穗民规字〔2017〕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涉及机构改革等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相关部署,我们对《办法》部分表述进行调整,并重新印发实施《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穗民规字〔2020〕2号)。


  二、《办法》主要修改内容?


  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调整部分职能部门表述根据《广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原“卫生计生委”表述调整为“卫生健康委”;根据《广东省涉及机构改革的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指引》,将《办法》正文提及的单位名称按照职责定位进行表述,如将“民政局”调整为“民政部门”、“残联”调整为“残联部门”等,进一步规范表述。


  (二)简化孤寡老人申请材料从即日起,优先轮候通道中的经济困难的孤寡老年人,无需提供由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改为提供由本人出具的书面告知承诺,进一步简化这部分对象的申请材料。


  三、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首先,申请人必须符合60周岁及以上、具有本市户籍、无暴力倾向且精神状况稳定、无传染性疾病并且自愿入住的条件。其次,对于为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在本市居住的失能老年人申请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可不受户籍限制。再次,由于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有限且主要设置护理床位,重点面向失能或居家养老有困难的老年人。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只需登录“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网上办事平台”,网址:http://mzj.gz.gov.cn/pglh,下称“评估轮候平台”),点击“轮候申请”并填写简要的个人信息即可办理。


  四、特殊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可获得哪些保障?


  我市特困人员中有集中供养意愿的老年人按规定应收尽收;低保、低收等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轮候3个月(含在建机构)仍未能入住市、区公办养老机构的,经申请,由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负责转介入住其他定点养老机构。具体按我市资助特殊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五、可以申请轮候几个公办养老机构?


  申请人可以从户籍所在市级公办养老机构和区级公办养老机构选择不超过两个轮候志愿,其中市级公办养老机构不超过一个。符合“为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在本市居住的失能老年人”的申请人,可以从市级公办养老机构和本市居住地所在区的区级公办养老机构选择不超过两个轮候志愿,其中市级公办养老机构不超过一个。


  除上述两个志愿外,普通通道的申请人还可以从户籍以外区选择不超过两个区级公办养老机构作为跨区轮候志愿。评估轮候平台发布同意接受跨区轮候公告后,公办养老机构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通知申请人评估和入住。


  六、申请人如何申请接受前置评估?


  为加强规范申请轮候我市公办养老机构的前置评估程序,强化评估信息互联互通,提高轮候便民服务水平,自2019年9月1日起,我市涉老业务的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工作全面依托“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开展。评估轮候平台不再接受老年人自行上传或补充上传前置评估报告。申请人可登录“评估轮候平台”查阅具体程序。


  七、申请人如何选择轮候市级公办养老机构?


  从2019年4月1日起,原广州市老人院与广州市第二老人院的两条轮候通道合并为广州市老人院一条轮候通道。2019年4月1日前申请轮候广州市老人院和广州市第二老人院的轮候老人不受通道合并影响,按照“新人新办法,旧人旧办法”方式仍按原队列轮候。轮候通道合并后,广州市老人院将根据轮候申请时间及身体评估情况统筹安排入住。


  八、申请人如何变更轮候通道?


  在轮候过程中,申请人自身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轮候通道或者轮候志愿的,应当通过“评估轮候平台”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由特殊保障对象、优先轮候对象转变为普通轮候对象或由特殊保障对象转变为优先轮候对象的,应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分别在普通轮候通道、优先轮候通道轮候。


  由普通轮候对象转变为特殊保障对象、优先轮候对象或由优先轮候对象转变为特殊保障对象的,应分别在特殊保障通道、优先轮候通道的末位开始轮候。


  申请人户籍在本市范围内迁移的,应将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志愿变更为户籍迁移后所在区的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并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轮候新志愿。


  申请人对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经查实申请人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该次轮候资格。


  九、如有疑问可以向哪个部门进行咨询?


  如对《办法》及相关操作有疑问的,可以在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拨打电话020-86178989、62839850向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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