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推进上海养老社会化以及增加老年陪护假的建议
2018-10-26 10:50:17来源: 上海市民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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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501号提案的答复情况

  标题: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养老社会化以及增加老年陪护假的建议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答复情况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上海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且老龄化程度最深的城市之一。提案中,您尤为关注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和照顾陪护问题,分析了“四二一”家庭结构下独生子女照料父母的压力,并提出依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养老保障机构、实行社会化助老模式、设立“老人因病陪护假期”的具体建议,很实在也很有现实意义,给了我们很多启迪。为答复好提案我们专门进行了研究讨论,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也积极提供了会办意见.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养老保障机构

  提案中,您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养老保障责任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近年来,上海卫生计生部门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重要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医疗服务。确定为老年人服务的基本项目,制定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六大类141项基本服务项目,其中明确69项主要服务对象为老年人群,包括社区护理服务、居家护理服务、舒缓疗护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项目工作量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体工作量的比重达到57%。在社区继续实施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扩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建立家庭病床5.27万张,其中95%以上都是老年人,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开展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同时,积极推进家庭医生制度构建,探索“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优先覆盖老年人的签约需求,为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免费体检和健康评估,建立和更新健康档案,设置家庭病床和开展居家护理服务。通过扩充社区配药目录(允许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30种以上的非基本药物)、延长配药量(对于诊断明确的慢性病人就诊可配足一至两个月的药量)和延续上级医院处方用药(家庭医生可根据上级医院处方为签约居民延续处方用药),方便老年人社区就医。通过个体与群体相结合的健康管理,为社区老年人提供防治结合、有针对性的健康服务。

  提案中,您提出要更加偏重医养结合、实现养老住院费用的医保卡支付,方便老年人子女就近看望等见解,具有现实性。近年来,上海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也尤为注重您所关心的这些问题。医养结合方面,明确了“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载体,积极吸引和利用社会力量,承担起对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以及居家老人的医疗服务支撑,实现社区内各类老年群体基本医疗服务的全覆盖”的总体要求。2015年以来,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本市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的工作指南》,明确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有四种形式,即养老机构护理院、门诊部、医务室和护理站;下发了《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服务管理规范(试行)》(沪卫计基层〔2016〕15号),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整合各类养老护理资源,由护理站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同社工、志愿者上门提供慢病管理、健康教育、医疗护理等服务,推进社区医疗护理服务和养老照料服务的有机整合,为老年人提供包括社区医疗护理、生活照料在内的社区一站式照料和护理服务。截至2017年底,全市703家养老机构中,设有医疗机构的283家,其他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实现签约服务全覆盖。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上海市护理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卫计医政〔2016〕46号)和《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本市护理站的通知》(沪卫计医政〔2016〕36号),对本市护理站的开设进行了规范和支持。目前,全市执业护理站达108家,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病床形成良好的居家护理服务补充。老年人养老照护支付方面,上海2017年在三区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18年在全市铺开试点。以对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经评估,分级分类提供适宜服务,具体有社区居家照护、养老机构照护、住院医疗护理三类服务形式,三类服务形式的内容和支付标准均有明确的规定,并体现了梯度支付原则。长护险参保人员可以使用医保卡结算照护的费用。下一步,本市相关部门将依托长护险试点,不断完善政策、优化制度运行,进一步发挥社区综合养老体系的作用,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二)关于为社区居家养老的高龄老年人提供社会化助老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是符合老年人心理的养老方式。提案中,您提出安装监护视频设备、组建助老流动队定期定时上门为老年人服务等建议,上海也已有相关举措。老年人安全服务方面,上世纪90年代末,上海为解决独居、高龄以及空巢的居家老年人无人陪伴的实际困难,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他们安装“安康通”设备,提供紧急救助、主动关爱等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上海已涌现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相关社会组织和企业,通过“一键通”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主动关爱以及各种生活服务。同时,部分区结合区情,通过财政补贴支持辖内特殊困难老年人享受“一键通”服务。2017年,为进一步规范相关社会组织和企业在服务内容、硬件配置、服务规范、服务监管等方面的标准,市经信委与市民政局联合制发了《上海市“一键通”为老服务项目指南》,以此作为科技为老服务项目招投标的重要依据,以及组织实施相关项目的基本规范和要求。独居老年人结对关爱服务方面,2004年,上海就探索开展了独居老年人结对关爱志愿者服务活动,由志愿者上门向服务对象提供问候、精神慰藉、应急救助等服务,2012年,在此基础上,全市推出了老年人互助计划,即“老伙伴”计划,由70岁以下的低龄老年人作为志愿者,为80岁以上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主要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开展预防失能、健康科普、精神慰藉等家庭关爱和生活辅助服务,预防和降低风险的发生、提升高龄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交往。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每年有4万名低龄老年志愿者为20万名高龄独居老人提供服务。下一步,本市相关部门还将积极探索,引入社会力量,为老年人居家养老创造安全、可靠的环境。

  (三)关于设立“老人因病陪护假期”

  据了解,全国已有部分省市出台了子女带薪护理假相关规定。比如,福建、广东、海南、湖北、河南、重庆、黑龙江等8省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子女带薪护理假制度。其中,河南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予以规定,其他7个省份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配套法规中予以规定。从护理假时间看,河南、黑龙江最多,规定独生子女护理假(陪护)每年累计20日。再比如,安徽、北京2省市通过“老龄和养老五年规划”明确完善带薪休假制度。目前,上海尚未出台相关规定,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本市相关部门加强研究,适时出台。

  最后,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有关部门将充分借鉴、吸收提案的宝贵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推动养老事业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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