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民政工作要点》发布
2019-03-29 11:33:41来源: 上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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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民办发〔2019〕3号 索取号:AA9116003-2019-004

  各区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9年上海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月22日

2019年上海民政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上海民政部门改革全部到位、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上海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暖心导向,坚持系统性思考、体系化推进,坚持高标准引领、不断固本强基,全面履行民政工作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进一步发挥上海民政在全国民政的“排头兵、先行者和制高点”作用,为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为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贡献力量。

  一、推进社会救助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加注重兜底、精准,下大力气抓好底线民生,进一步筑牢民生保障的底部、夯实社会发展的基础。一是抓好《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的宣贯。进一步提升本市精准救助水平,推动社会救助保障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做好法律宣传、配套细则、政策培训等工作。出版发行《上海市社会救助白皮书》。二是抓好社会救助提标扩面。科学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同步调整分类救助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救济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补助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认真研究个税调整对社会救助的影响,研究相关工作预案。三是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继续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和社会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年工作。开展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检查,重点研究社会救助对象违规处罚路径等难点问题。有序开展社会救助系统升级改造,继续推动全市救助信息共享。探索“社区救助帮困顾问”试点。组织实施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工作,继续推进困难群众建档立卡。进一步强化居民经济状况核对能力,推动与全国核对系统的信息对接。四是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抓好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达标创建工作,争取年内达标率100%。继续开展职业乞讨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禁止乞讨的管理。进一步发挥长三角救助管理联动机制,加大寻亲甄别工作力度。五是推进慈善事业发展。落实《上海市慈善超市创新发展三年规划(2017-2019年)》,推动实现慈善超市街镇(乡)全覆盖。加强慈善信托备案管理,推动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开展好2019年“中华慈善日”系列活动,宣传弘扬慈善文化。做好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组织推荐评审工作,加强慈善事业典型发掘引领。

  二、完善社会福利

  围绕高质量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本市社会福利的质量和水平,为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提供更多优质服务。一是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养老设施全覆盖、成体系、均衡化布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制定《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全面落实市政府实事项目,新增7000张养老床位,改造1000张失智老人照护床位,新建80家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新增40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加快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布点。新增200家社区老年人助餐场所,提升老年助餐服务水平。制定利用存量资源兴办养老服务设施的操作指引,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全面推进农村养老三年行动计划,改造80家农村薄弱养老机构,全面完成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改造。发展村组睦邻点,新增700家示范睦邻点,推进农民互助式养老服务。二是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功能,创新养老服务业态。推广“综合照护”模式,支持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发挥溢出效应,探索“家庭照护床位”。深化“医养结合”工作,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大力发展智慧型养老服务机构,制定相应标准。加强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探索制订认知障碍评估标准,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社区评估。推广社区“养老顾问”制度,养老顾问点实现街镇全覆盖,推出“智能养老顾问”。三是整体提升养老服务行业质量。根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的要求,依法做好养老机构备案工作。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制定完善养老设施和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完善相应的养老服务机构名单发布和动态管理制度,推动联合监管、联合执法。加快形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和服务标准,推动各项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强行业信用管理,适时发布养老服务机构诚实守信名单和失信信息,开展信用激励和惩戒。四是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取消后新的行业水平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养老护理技能大赛。鼓励行业协会发布养老护理员市场工资指导价。建立养老护理员数据库,加强服务质量评价与信用管理。五是提升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制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养老机构可持续发展。支持各类主体进入养老服务市场,鼓励社会力量盘活存量资源,通过城市更新等多种方式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推动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建立养老服务优质诚信品牌互认和推介机制,建立养老机构行政处罚和失信行为的定期通报机制。推进老年综合津贴和敬老卡联盟工作,提升老年人福利。六是不断加强儿童福利。开展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研究制定社会办儿童照料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做好与本市孤残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衔接。做好院内孤儿养育和成年孤儿安置工作。加强孤儿福利保障工作。尽快启动五福院项目建设。推进历史遗留事实收养问题解决。七是有序推进残疾人福利。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试点建设,在青浦首个产业园区实现税收产出落地,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举办“康复辅具产业长三角一体化”论坛。搭建康复辅具产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构建康复辅具服务网络,推进康复辅具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提升中青年市民对康复辅具知晓率。研究制定相关康复辅具目录和行业标准。继续做好本市残疾人集中就业相关工作。推进慢性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依托养老机构开展重残人员机构养护机构共建试点,完善相关政策和标准。

  三、创新社区治理

  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按照精细化管理的原则,深入落实市委“1+6”文件,进一步打造社区治理创新的“上海模式”。一是推进全市社区治理分类指导。正式印发社区治理分类指导工作通知,召开全市推进工作会议,明确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推进步骤。区分中心城区、城郊结合部和远郊地区,遴选一批试点单位,推动各区指导街镇针对不同类型社区,探索分类施策的治理方法,形成一套分类治理的指导手册,总结一批分类治理的典型案例,挖掘一批社区治理的带头人物。二是打造上海社区治理品牌。落实市委要求,聚焦队伍建设、自治共治、社会力量参与、基本管理单元建设等重点,开展阶段性评估,总结梳理上海超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和经验模式,打造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的社区治理品牌项目。三是深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修订出台《上海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队伍定位、规范合同管理、做实考核机制,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开展社区工作者胜任力研究,优化培训体系,提升队伍能力。四是启动“社区云”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拟采用“1+2+X”的设计架构(“1”是汇聚一个社区基础数据库,“2”是构建一套居村、居民双应用平台,“X”是构建开放性信息智能平台),建立形成工作协调机制,运用现代科技提高社区治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五是深化居民自治和社区共治。继续推进“居村自治家园”建设。推动各区开展特色品牌楼组(村组)建设,延伸居村自治网络。推进社区代表会议、社区委员会制度化建设。适时举办社区治理论坛、推进会等活动,搭建全市街镇、居村沟通交流平台。六是继续深化农村社区治理工作。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打造上海农村社区新形象。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扎实推进村级民主监督。全面推广“阳光村务工程”,提升全市村务公开信息化水平。推动村干部开放式办公。继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七是积极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发挥乡镇政府主要作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镇服务能力提升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机融合。八是做好行政区划工作。继续做实基本管理单元,开展基本管理单元实施效果评估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完善本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体系,规范行政区划调整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历史地名文化保护工作,传承上海城市文脉,弘扬历史地名文化。有序开展省界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四、发展社会组织

  以优化登记管理和服务为抓手,推动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完善与社会主义国际化大都市水平相适应的上海社会组织发展模式。一是探索开展品牌社会组织计划。分类别、分领域,选取一批具有代表性和行业领军性质的社会组织,打造上海社会组织品牌。挖掘一批社会组织领军人才,扩大上海社会组织影响力。创造条件,在符合上海城市发展和功能定位的产业领域,积极吸引全国性、国际性社会组织落户上海,参与上海“五个中心”建设。配合做好社会组织涉外活动服务指导。鼓励和推动本市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国际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提升国际影响力。二是完善社会组织登记制度。继续深化网上办事平台建设,做好全流程网上审批的过渡衔接,完善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释放社会组织活力。梳理业务范围清单,探索社会组织登记标准化。根据民政部要求,稳妥实施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三是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继续开展社会组织服务“三区”工作。探索制定社会组织评估地方标准。推动社区基金会更好地服务社区治理。推动完善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健全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服务支持体系,促进市、区、街镇三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孵化基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四是强化社会组织日常管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配合做好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及托育机构的管理。做好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加强备案项目的总结和信息公开。做实社会组织四级预警网络。开展年度检查和年报公示工作。做好社会组织年检结果与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衔接。五是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完善名存实亡社会组织处置长效机制。建立社会组织分类监管清单和处置流程,探索形成上海社会组织分类监管实务操作手册。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力度。完善社会组织联合执法和情况通报机制。

  五、提升社会服务

  以满足群众日益多样化需求为核心,把握新形势下基本公共服务目标要求,坚持“公益、规范、惠民”原则,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流程。一是不断优化“一网通办”。推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实体大厅受理、办理、监督等功能与网上预约、申报、预审、查询等功能深度融合。全面贯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2018新版地方标准,进一步提升受理中心的服务水平。二是提升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颁布实施《上海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本市婚姻登记工作。积极推动本市跨区域婚姻登记工作。大力推进本市婚俗改革,筹建上海孝亲文化展示馆。推进本市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工作,完善本市婚姻登记历史档案信息数据。升级改造婚姻收养登记信息系统,提高婚姻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水平。制定婚介机构服务示范合同,加强婚介行业服务监管。三是有序推进殡葬改革。完成市级殡葬设施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动开展区级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启动《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调研。推动市、区两级火化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推进本市“互联网+殡葬服务”行动。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的长效性制度安排,推动形成以属地管理为主、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大力发展多种节地生态葬式,进一步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积极推进公益性安葬设施的建设管理。四是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继续开展社会工作示范社区创建试点,深化社会工作介入社区治理试点,推动“三社联动”。开展社会工作在救助、养老、困境儿童关爱等方面的服务。继续实施“牵手计划”,引导和动员专业社工参与对口支援地区扶贫攻坚。五是推进公益事业发展。不断丰富“公益数据”,提升城市公益水平。全年新增2000家公益基地,系统化、区域化推进公益基地建设,指导公益基地在项目设计、岗位发布、资源链接方面发挥互联互通效应。将公益护照纳入征信体系,全面统一规范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提高公益护照公信力。探索“公益诉讼”、“公益顾问”制度,完善公益服务体系,弘扬社会正能量。

  六、民政自身建设

  坚持党建统领,全面加强民政自身建设。一是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以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继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单位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讴歌党和国家建设的光辉成就。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开展“改革先锋、岗位建功”活动。二是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活动。坚持把大调研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全市民政系统全面深入开展新一轮大调研,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把市委关于开展大调研的精神要求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三是不断提高“法治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组织《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修订工作,启动《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修订工作,启动《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制定研究。探索民政领域综合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民政数据海”二期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民政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和应用。开展民政领域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划和研制,继续推进标准化示范点建设,打造上海民政标准化建设品牌。四是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着力加强干部工作,加快建设一支充满激情、富于创造、敢于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激励广大民政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着力加强人才工作,加快培养民政事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构筑民政人才高地,不断提升民政工作专业化水平。五是不断强化服务保障。启动开展“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前提调研,持续深入推进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聚焦建国70周年,以讲好民政故事、传播民政声音、展现民政形象为出发点,做好民政宣传工作,做到“见人、见事,见制度”,提高政策传播力和民政公信力。筹备召开第十四次上海民政会议。完善财务内控管理平台,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加强工会、共青团、文明行业创建等工作,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排查化解突出信访矛盾。六是及时稳妥高效完成市区两级机构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相关机构、职能的转隶和工作衔接,确保各项业务工作不断不乱。根据民政部新的“三定”规定,聚焦“三最一专”,准确定位新时代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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