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市老年助餐服务品牌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0-08-10 00:00:00来源: 上海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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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依据《关于提升本市老年助餐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上海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品牌综合评估工作,选择一批信誉好、服务优、受到市民认可的老年助餐服务品牌运营商。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下列老年助餐服务运营商,可参与此次综合评估:


  1.社区长者食堂的运营商。申报者运营的社区长者食堂需集膳食加工配制、外送及集中用餐等功能为一体,供餐能力在150客/餐以上;一般由政府举办和建设,服务对象以老年人为主,可适当兼顾其他人群。


  2. 社会餐饮企业。主要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公共餐饮单位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申报者一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利用其餐食加工能力和网点提供助餐服务。


  3. 单位食堂的运营商。申报者依托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或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为非本单位的老年群体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及集中用餐服务。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从事老年助餐服务至少一年以上;


  2.运营的所有助餐服务场所日供老年餐总量(含外送)一般不低于800 客;


  3.在日常经营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老年人用餐给予一定价格优惠。


  4.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可登陆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www.shweilao.cn),在“办事指南”—“机构办事”中自行下载申请表。按照附件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并需提供附件中所列出的各项申报材料。申报对象需同时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此次活动官方邮sfsf1021@163.com,纸质版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邮寄至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上海市静安区宝通路466弄60号),张瀚云(收),联系电话——13671584547。


  四、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截止。


  五、相关事项


  1.本次综合评估活动由上海市民政局委托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开展。委托单位将组织专家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初选、终选等环节推选出本市优秀的老年助餐服务品牌运营商。


  2.各区民政局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服务运营商积极申报。


  3.对经评估优秀的20家服务供应商颁发证书,并通过上海民政、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等官方渠道进行宣传,并为各区、各街镇开展养老助餐服务工作提供参考。相关区民政局根据《关于提升本市老年助餐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给予“以奖代补”支持。


  上海市民政局


  2020年8月7日


  相关附件


  上海市老年助餐服务品牌运营商评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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