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养老、消费养老、以房养老...请警惕这些打着养老旗号的骗局!
2020-03-17 10:18:54来源: 昱言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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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2月3日 ,银保监会联合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保健品”的风险提示。


  据介绍,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名义,承诺高额回报,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


  借着3·15之际,我们盘点一下近几年来以养老为旗号的骗局事件。希望老人们引以为戒。


  事件一


  青岛9000多名老人掉入投资养老骗局



  2020年3月14日,青岛爱福家门店门口聚集了一群老人,虽然距离事发已经过去两年多,这处门店也早已人去楼空,桌椅板凳上已经布满灰尘店,内到处张贴着关于成功的心灵鸡汤。而两年前,这里还十分热闹。


  到底是什么样的投资项目,让老人们如此相信以致到最后血本无归呢?


  69岁的王先生告诉我们,这一切都和养老有关。2017年9月,家住洛阳路附近的王先生在回家途中,遇到了一名青年,自称是爱福家的业务员,在听到“养老”两个字后,接近古稀之年的王先生便决定进店一看。


  各式各样的宣传视频再加上自己对养老的担忧,王先生开始对爱福家产生兴趣。细问之下,对方提出的候鸟式养老模式以及投资回报,也很是吸引大家。


  简单来说,不同的投资金额对应不同的利息以及不同的养老床位折扣优惠,投的越多享受到的福利待遇就越好。像王先生一样被吸引到的老人不在少数,不少人都报名参加爱福家组织的参观团去到青岛、南京等地参观养老公寓。


  实体养老院摆在面前,让大家对爱福家的信任度进一步提高。而在此期间,爱福家业务员对自己家人般的对待和照顾,成为了让老人们放心投资的“助推剂”。


  就这样,在多方因素的吸引下,包括王先生在内的不少老人都决定拿出手里的钱,做一次“养老投资”。本以为辛苦大半辈子,晚年终于有所依托,可没想到最终的结果却是血本无归。那么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2017年9月开始,王先生与爱福家签订居家服务合同,并前后五次向其支付了85万元。可好景不长,在拿到了几个月的利息后,2018年5月中旬,一个噩耗让王先生彻底懵了。


  市民王先生:门店就关了,业务员全跑了,我们才知道出事了。我们就去派出所报案,一查才知道,全国都出事了。全国爱福家都关门跑路了,曹斌铭也跑了,就是董事长跑泰国去了。我们也不知道他跑去哪,后来才知道他跑泰国去了,卷款跑路了。



  昔日热闹的“港湾”人去楼空,让大家一时间不知所措。王先生告诉我们,据不完全统计青岛区域内共有14家爱福家门店,受害人9000多名,平均年龄在70岁左右,金额达到5个多亿。报警之后,部分业务员被抓,法院也陆续启动了审判程序。而在此之后,事情一直都在陆续推进中。


  我们上网查询,2018年5月初,“爱晚系”公司资金链断裂,因没钱兑付投资款,实控人曹斌铭潜逃至泰国。4个月之后,警方成功将曹斌铭押解回国。2019年11月2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报道,法院对曹斌铭集资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曹斌铭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审计,曹斌铭累计吸收公众资金超过132亿元,累计支付集资参与人本金及收益89.22亿余元,至案发时仍造成55169名集资参与人,共计46.98亿余元未归还。


  事件二


  河南“老妈乐”与它的“消费养老”


  河南郑州新密市,近几年出现了一家名叫“老妈乐”的公司,主打“消费养老”概念,号称成为“老妈乐”的会员,不光不愁养老,每天能领比银行高很多的利息,还可以得到免费的物品和旅游,然而事实却是另一番景象。


  其中的会员制度就是存钱办卡:存1280元为银卡会员、6400元为金卡会员,12800元为钻石卡会员等等。


  在很多老人打消疑虑,投资成为“老妈乐”会员后不到半年,“老妈乐”公司却不再兑现返利承诺了,一开始以电脑故障、总公司返款慢等理由推脱,到2018年3月,“老妈乐”公司在新密的办事处突然关门歇业人去楼空。


  据警方调查显示,这起案件中有五百多名老年人被骗,该团伙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达到5000余万元。虽然诈骗团伙的关键成员已被警方抓获,但是仍有大量资金没能被追回。


  警方表示,其中很多老年人都是瞒着子女,拿出了积攒数十年的养老钱,有的老人甚至不惜借钱“投资”。


  事件三


  沸沸扬扬的“以房养老”骗局


  首先要声明一点:以房养老是依据拥有资源,利用住房寿命周期和老年住户生存余命的差异,对广大老年人拥有的巨大房产资源,尤其是人们死亡后住房尚余存的价值,通过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制的融会以提前套现变现。实现价值上的流动,为老年人在其余存生命期间,建立起一笔长期、持续、稳定乃至延续终生的现金流入。正规的“以房养老”是值得信赖的。


  我们需要警惕的是打着“以房养老”旗号的骗局。


  这类案件中最具典型性的便是“中安民生”事件。因此案件已经结案通报,且大部分人都有所了解,所以不再赘述。我们具体来讲解“以房养老”骗局的手段。


  举个例子来说:


  孙大爷有一套价值700万的房子,听信了骗子(收款人)的赚钱项目后,用自己的房产证抵押3个月向出借人借了180万,再把这180万交给骗子去理财赚钱,同时签下一堆文件。


  骗子拿到钱后,每个月给孙大爷支付利息,收益大概是按照年化20%左右,3个月之后,骗子应该把本金还给孙大爷,孙大爷可以拿去赎回自己的房子,但骗子会告诉孙大爷,他会直接帮忙把钱给出借人还上的,放心。


  但实际上呢,当然不会了。于是出借人会以孙大爷没还钱为由,根据当初孙大爷签下的合同强制处置孙大爷的房产。


  这个时候孙大爷才会发现,自己当初签下的一堆文件,其实是包含了公证书的借款合同。公证书里明确说明,孙大爷将自己房屋抵押、买卖、产权转移、纳税甚至是收取放款等权利通通委托给了出借人。


  出借人这时就可以拿着这些文件,大摇大摆地以老人没还款为理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再通过委托将老人的房子以超低价转手。


  最终,孙大爷失去了价值700万的房子,背上了180万的债务,所有拥有都成了一场空。


  这就是从2015年以来,让好多位老人倾家荡产的“以房养老”骗局。


  此类活动不同于正常养老服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一、高额返利无法实现。


  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返利仅为欺诈噱头。


  二、资金安全无法保障。


  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并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吸收公众资金。大量来自公众的资金未实施有效监管,由发起机构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三、健康需求无法满足。


  一些企业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因“保健品”概念无法律定位,经常被采用偷梁换柱、偷换概念的手法,与合法注册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进行混同,骗取消费者信任,但所声称的保健功能未经科学评价和审批,往往不具备保健功能,甚至贻误病情。


  四、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


  一些养老服务机构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吸收资金。部分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相关机构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存在非法集资等风险。


  对此,银保监会提醒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我们了解到,去年11月1日,民政部印发了《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宣布从今年6月1日起,以非法集资或者欺骗手段销售“保健”产品等诈骗老年人财物的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将被列入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除了将影响其机构评比定级以及相关政策资金支持外,其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也不能在其他养老机构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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