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版《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
能统则统、统分结合:临安人的医保待遇“同城”了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石连忠在发布会上表示,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杭州原分为5个统筹地,即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区、淳安县、桐庐县和建德市,各统筹地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是统一的,但各地仍存在一些碎片化政策,在医保筹资、待遇以及管理方式等方面也存在部分差异,全市医疗保障整体发展不平衡。因此,在此次《办法》修订时,按照分步做实医疗保障市级统筹的思路进行了调整。
从2021年开始,全市设置四个独立的医疗保障管理辖区。分别为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按照“能统则统、统分结合”的原则,统一全市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和政策标准,为推进市级统筹打好基础。
首先是统一全市医保制度体系和政策标准,为推进市级统筹打好基础;其次是将原有的《办法》《市区实施细则》两个政策文件整合为一个文件,同时考虑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合并实施,一并整合原有的《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政策内容;最后是按照分步做实市级统筹的思路,全市设立四个独立医保管理辖区,分别为市区和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在做实市级统筹之前,允许三县(市)根据实际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分步实施。
优化营商环境降低职工医保费率:调整筹资标准稳基金
今年的新冠疫情对企业的冲击不小,社保、医保在相关政策指导下,在2020年度对企业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减免,而这次杭州医保新政则送出了一份更有诚意的支持。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石连忠在发布会上介绍,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新政降低职工医保费率。将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的缴费比例调整为9.9%,其中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4%,待遇按市区标准执行;同时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比例降低为9.5%。
以市区为例,职工医保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分别调低了1.8和1个百分点。预计每年将为全市参保单位减免职工医保费近50亿元,减轻了企业负担,优化了营商环境,提振了市场主体信心。
给企业减负了,医保的保障作用还要继续发挥,那适当调整筹资标准也是可以理解的。
一方面,2018年以来,杭州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一直未予以调整。结合国家的各项文件并结合杭州的实际,调整了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其次,调整筹资标准可以适当缓解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不平衡的问题。一直以来,杭州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总体较高,同时待遇水平也是全国领先,基金每年出现大额赤字,赤字部分均由政府予以兜底补贴。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贴远高于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
《办法》在分类施策基础上,进一步夯实政府、社会和个人的责任。一是根据国家和省政策要求,调整城乡居民医保的档次设置和筹资标准,根据浙医保联发〔2019〕15号文件关于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原则上不低于筹资标准的三分之一的规定,在提高政府筹资补贴的同时,提高了个人缴费标准,进一步夯实了政府和个人的缴费责任。
其中,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一制三档,市区其他城乡居民参保可选择一档或二档缴费,三县(市)其他城乡居民参保可在当地政府批准同意的档次内选择。二是统一医疗救助政策,对困难人员实施精准救助,医疗救助资金调整为由财政专项安排。
具体来说,杭州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孔德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杭州城乡居民医保分为少儿医保、大学生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少儿医保筹资标准由650元调整为900元(政府补贴由400元调整为600元、个人缴费由250元调整为300元)。大学生医保筹资标准由240元调整为270元(政府补贴180元、个人缴费由60元调整为90元)。
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一制三档,其中一档筹资标准由1800元调整为2100元(政府补贴由1200元调整为1400元、个人缴费由600元调整为700元)、二档筹资标准为由1200元调整为1800元(政府补贴由800元调整为1200元、个人缴费由400元调整为600元),增加三档参保政策,筹资标准为1650元(政府补贴1100元、个人缴费550元)。
提升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高额医疗费报销增加了
筹资标准的提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的水平也得到了提升——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在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报销的更多。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石连忠介绍,一是调整基本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36万元上调至4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由25万元上调至30万元。
二是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缩小三县(市)与市区的待遇差距。
除了基本医疗保障,在大病保险政策上,杭州的医保新政调整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筹资标准。按人群设立不同的起付标准,封顶线为60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按超额累进制结算,报销比例达70%至95%,待遇向困难人员作适当倾斜;将罕见病用药保障后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对于特别困难的群众,杭州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孔德军在答记者问中介绍:新修订的政策中,统一了全市医疗救助对象,将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以下统称持证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施更加精准的医疗救助,其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持有者,其个人承担的普通门诊、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予以全额救助。
医疗救助资金由个人缴纳和财政安排相结合调整为全部由财政专项安排。同时,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医保费由政府补贴。
另一方面,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调整了大病保险政策。扩大了大病保险基金的列支范围,将罕见病用药保障后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均向困难人员倾斜。
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调整后,困难群众和发生高额医疗费人员的保障水平有所提升。
新政“走马上任”:老政也功不可没
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新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就正式施行了,新政的“走马上任”背后不仅有杭州的改革的执行力,也有老政打下的良好基础。
从2018年开始施行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2018年施行以来总体运行平稳,制度体系较为合理,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杭州于2007年率先创新建立门诊统筹制度,实行“通道式”、“上不封顶”的管理。
职工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和门诊最高报销比例分别达96%和92%;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和门诊最高报销比例分别达80%和70%;参保人员在其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的,报销比例再提高3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可同时享受高水平的大病保险待遇,大病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为:困难群众80%~95%;职工医保参保人员75%~90%;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70%~80%。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已实现“一站式”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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